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中華民國急重症護理學會急重症個案報告獎勵暨案例教學實施辦法

中華民國93年2月24日第一屆第十二次常務理事會議制訂

中華民國114年2月7日第八屆第八次常務會議第十次修訂

  • 一、目的:

    中華民國急重症護理學會(以下簡稱本學會)為提升護理師照護能力及分享照顧經驗,特訂定急重症個案報告獎勵暨案例教學實施辦法(以下簡稱本辦法)

  • 二、申請人資格:已繳交本學會當年度會費之活動會員。

    三、申請參與案例報告之條件:(以下二項條件需全部符合)

    • (一)以急診或加護單位病人為題材之個案報告。
    • (二)通過台灣護理學會個案報告審查且合格證明書發證日期之兩年內。
  • 四、申請程序:

    請備妥下列資料,並至學會官網申請,路徑 https://taccn.org.tw >活動專區 > 學術獎勵 > 個案報告獎勵

    • (一)「急重症個案報告獎勵作者資料表」Word檔
    • (二)個案報告全文PDF檔
    • (三)台灣護理學會「個案報告審查合格證明書」影本PDF檔
  • 五、獎勵方法:

    • (一)經查證確實符合本學會上述規定者,本學會發給獎勵金新台幣伍佰元整,並將該摘要刊登於本學會電子報上。
    • (二)獎勵名額:每一會計年度獎勵30名,每年5月1日起至7月31日收件,額滿則提前截止。
    • (三)教學教材遴選:
      • 1. 收件後由學術編輯委員會個案報告獎勵暨案例教學甄審小組於8月底前開會審查及甄審適合發表之案例,並與專案發表會甄審結果同時公告於學會網站。
      • 2. 經本學會遴選為教學教材者,由學術編輯委員會安排於「急重症護理學術發表會」中發表。

    六、本辦法經理監事會議通過後實施,修正時亦同。

     

    聯絡人:李慧寧
    電 話:02-25215260 分機15
    電子郵件:yolanda@taccn.org.tw